各部门、院、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元旦及寒假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
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1月3日(星期二)上班。
二、寒假放假安排
(一)放假时间
1.学生
本班级课程全部考完后即放假,放至2月25日(星期六)止。2月26日(星期日)报到、注册、领教材,2月27日(星期一)上课。
2.机关和教师
(1)1月9日(星期一)放假至2月21日(星期二)止,2月22日(星期三)与2月26日(星期日)的公休对调,即
2月22日(星期三)休息,2月26日(星期日)上班。
(2)2月23日(星期四)上班。
3.工人
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原则上轮休两周,具体时间由相关部门自行制定。
(二)工作要求
1.重视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各部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加强对师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学生工作部及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在放假前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度假,平安返校。
3.寒假期间相关部门应加强值班,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