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春助我圆梦”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14浏览次数:3

各学院:

    2007年国家实施新资助政策以来,我校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

    为了展现受助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包括已踏上工作岗位的受助学生的爱岗敬业,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市高校开展“青春助我圆梦”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青春助我圆梦”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青春助我圆梦”

二、活动时间: 2017414日—2017428

三、活动对象:全校受助过的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生

四、活动要求:

1.以“青春助我圆梦”为主题,原创散文一篇。2000字以内,题目自拟,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着重展现高校学生(含毕业生)在受助后如何激励自己追逐、实现梦想的历程,传递正能量。

2.作为征文核心人物,获得国家各级各类资助的同学必须学习勤奋,生活简朴,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形象良好;已毕业助学贷款受助学生必须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

3.作品提交命名规则:学院全称—姓名—班级—题目。

4.参赛文章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5.征文数量:每学院择优推荐、评选、上报,不得少于3篇。

6.文章格式要求:标题(黑体,三号),正文(仿宋,四号),行间距(固定值20磅)。

7.文后附200字左右个人简要介绍。同时填写《“青春助我圆梦”主题征文活动推荐表》。

8.另附个人生活照一张。个人生活照要求:JPG格式,清晰度高,1M以上大小。不得提交自拍大头照。

五、报名及作品提交流程

2017428日前,各学院将《“青春助我圆梦”主题征文活动推荐表》电子版、参评文章电子版及个人生活照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学工部邮箱:donghaixgb@163.com

六、活动评审与奖励

1.学校将根据各学院作品提交情况评选出个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及优秀组织奖,并进行表彰奖励。所有作品择优报送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参加市级评选。

2.2017511-20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全市各高校推荐征文集中评审,确定优秀作品若干篇并表彰。

附件:“青春助我圆梦”主题征文活动推荐表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7414

 

 

 

 

 

 

 

 

报送:分管校领导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7414日印发

附件:

“青春助我圆梦”主题征文活动推荐表

学校名称

 

文章名称

 

   

 

性别

 

籍贯

 

学生类别

○在校生          ○ 毕业生

学历层次

○博士  ○硕士  ○本科  ○专科(高职)

入学年份

 

专业名称

 

毕业年份、工作单位及岗位

(毕业生填写)

曾获得国家及上海市资助情况

获资助年月

资助级别

资助类型

 

 

 

 

 

 

 

 

 

学校学生资助部门推荐意见

 

 

 

                       经办人:

                         日期:

                       (盖章)

 东学字〔2017〕7号:关于开展“青春助我圆梦”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