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关于改革课程考核方法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16浏览次数:52

各院、系:

针对我校目前课程考核存在的问题,结合高职教育的特点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改革课程考核办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课程考核办法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注重技能考核,强化平时考核,注重形成性过程性成绩的评定。要改变以闭卷笔试为主的单一考核方式,针对各类课程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例如:闭卷笔试、开卷考试、半开卷考试、编组考试、上机考试、口试、撰写小论文或综合报告、技能操作测评等。

二、课程考核要加大平时考核的权重。平时考核包括:到课率、课堂提问、课堂小测验、作业、答疑质疑、期中考试以及参加相关教学活动情况等。

三、为了做到平时考核有据,要求任课教师必须每次上课都要点名,并做好记录。每学期要布置一定量的课外作业,课程总课时少于51学时的,每学期布置课外作业不少于5次;总课时超过51学时的,课外作业不少于8次。教师要向学生公布答疑时间、地点和方式。

四、教师在试卷命题时,除了考核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外,特别要注意考核学生的实践知识和能力。

五、任课教师须在课程结束前四周,提交课程考核方案,经院系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或缺交作业超过二分之一者,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该课程必须重修”的规定。

七、课程考核总评成绩的评定。课程以实践教学为主的(实践教学课时占总学时50%以上),平时成绩占课程考核总评的60%,考试成绩占课程考核总评的40%;其他课程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各占课程考核总评的50%

八、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严格要求学生并切实按本意见实施,学校教务处督导组和各院系要加强督导和检查,全面落实本实施意见。

 

教务处

2015921

 

 

 

 

主题词: 教学   课程考核   意见

抄报:主管教学院长、院长办公室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015921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