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学生技能训练,促进学风建设,提高实训设备利用率,学校将实施实训室夜间开放。现对具体实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 实训室开放要做到“三有”:有组织、有内容、有教师。各院系要组织整班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实训室,安排实训内容,并有教师负责指导。
二、 实训室开放时间原则上是18:30-20:00。
三、 指导教师要实行点名,实施规定的实训内容,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 每个学期各院系要拟订实训室开放计划,上报教务处。期末按实际开放情况核算工作量。
五、 实训室开放纳入学校教学督导、教学巡视的范围。
六、 考虑到实训室开放主要是在晚上进行,指导教师的津贴按3个课时计算。
七、 各院系要加强对实训室开放的管理,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实训室开放的落实。
八、 学校对各院系的实训室开放实行考核,并实施奖励制度。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