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学字﹝2016﹞14号
各院系: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校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有学籍在册的内职班学生。
二、评奖金额:
1.一等奖:500元 ;
2.二等奖:300元;
3.三等奖:200元。
三、参评条件:
1.学年德育评定总分不低于80分。
2.所有教学计划规定科目无不及格现象。
3.未受到纪律处分。
4.在校期间不传播宗教、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不做礼拜、不封斋,不穿戴与宗教有关的服装与饰物,不从事与宗教相关的其它禁止性行为。
5.寝室卫生平均评分合格以上。
6.军事训练成绩必须合格。
7.已获得学校奖学金的不重复参与本奖项评定。
四、评奖标准:
1.德育评定总分在80分以上,文化素质分达到60分以上,体育达标,完成当学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方有资格参加一、二、三等奖评定。
2.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各门考试、考查科目成绩不得低于70分,德育评定总分在90分以上。
3.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各门考试、考查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5分,德育评定总分在85分以上。
4.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各门考试、考查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德育评定总分在80分以上。
5.普通班外语成绩达到40分可参评,0基础班外语成绩达到60分可参评。
五、评选程序
1.辅导员将符合要求的内职班学生《成绩推荐表》填好后电子版发给学生工作部南711办公室范秀华老师。
2.学生工作部对各院系审批同意的申请者进行审核并进行为期7天的全校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作为获奖候选人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六、评选时间
1.院系审批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
2.全校公示时间:2016年10月8日-2016年10月14日。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6年8月31日
主题词:校奖学金 评选 通知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6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