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党、政府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秋季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16]42号)、《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财教[2014]38号)和《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和辅导员推荐,各院系和学校评议小组审批通过,现将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给予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8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前往学生工作部南711办公室反映情况。
联系人:
联系方式:64527914
联系地点:图文信息大楼南711学生工作部办公室E-mail:donghaixgb@163.com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