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16浏览次数:433

为了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确保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外聘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聘任条件

1、外聘教师须具备本科及本科以上的学历或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2、外聘教师必须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具有相应的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所任教的课程;

3、外聘教师的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个别情况须由系(部)提出申请,报请院长批准,并填写聘用协议的补充说明书。

4、外聘教师必须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教学态度认真,热心高职教育事业,能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5、外聘教师必须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自觉参与本学院的各项教学、教研活动。

二、外聘教师的聘任程序

1、各系(部)在每学期期末根据教学安排的需要,制定下一学期本专业外聘教师聘用计划,并填写好“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推荐表”,一式两份;

2、各系(部)负责对外聘教师的资格审核,并将拟聘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交教务处;并报人事处备案。

3、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审核各专业聘任教师名单和“外聘”教师名单,特殊情况报主管院长审批,审批后的《教师推荐表》一份留教务处备案,一份由各系(部)存档;

4、首次聘任的教师,由教务处、各系(部)组织试讲,经认可后方可聘用;

5、经聘任的外聘教师必须认真填写《任课教师登记表》;

6、为保证教学质量,学院将不定期地对外聘教师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每学期组织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将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或作解聘处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励、晋升的依据,学院建立教师业务考绩档案,以保证学院外聘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

三、外聘教师的职责

1、外聘教师在接受学院教学任务后,必须按教学任务的授课要求,认真研究所教课程的教学大纲与教材,并及时填写教学日历表;

2、每次授课前,必须有两周课程教学的备课量;

3、每次授课完毕必须向学生布置一定的作业,并对学生完成的作业及时批阅与分析,要认真阅读学院发的每份通知,并严格执行;

4、自觉接受学院或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质量监督,配合教务、教学督导、系(部)等部门对教案、备课笔记、学生作业批阅等方面的检查;

5、对教学不认真、教学效果差的外聘教师,学院有权按聘用协议规定中止聘任。

四、外聘教师的管理

1、每位外聘教师都应纳入学院、系(部)的师资队伍建设范围;

2、各系(部)对每位外聘教师聘用前,都应详细介绍学院的规章制度和外聘教师的职责;

3、各系(部)要加强对外聘教师教学的过程管理和教学工作的考核;

4、对未履行外聘教师职责的教师,聘用部门(系部)可提出解聘意见,教务处根据聘用部门考核意见进行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

5、“聘用协议”期满即终止。如需要续签协议,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自“聘用协议”期满之日起再续签下一期协议。

五、外聘教师待遇

外聘教师的课时津贴,由各系(部)按照学院规定的课时标准,按月做好统计,经教务处核准、院长审批后,每月发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