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东字〔2020〕60号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郑娜等新入职人员职称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委人〔2018〕91号)、《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东字〔2019〕71号)文件精神,经校学术与职务聘任委员会评议,聘任下列同志专业技术职务。
讲师:
郑 娜(教育学院) 王 娟(护理学院)
江赛蓉(教育学院)
以上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自进校日期开始。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28日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