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娜等新入职人员职称认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0-25浏览次数:143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东字〔202060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郑娜等新入职人员职称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委人〔201891号)、《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东字〔201971号)文件精神,经校学术与职务聘任委员会评议,聘任下列同志专业技术职务。

讲师:

郑  娜(教育学院)          王  娟(护理学院)

江赛蓉(教育学院)        

以上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自进校日期开始。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0201028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010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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