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东字〔2020〕62号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江赛蓉同志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委人〔2018〕91号)文件精神,《关于校内副高职称职务的评聘实施办法》(东字〔2010〕第10号),经学术与职务聘任委员会通过,聘任江赛蓉同志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期限三年,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28日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