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赛蓉同志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0-25浏览次数:169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东字〔202062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江赛蓉同志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委人〔201891号)文件精神,《关于校内副高职称职务的评聘实施办法》(东字〔2010〕第10号),经学术与职务聘任委员会通过,聘任江赛蓉同志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期限三年,自2020101日至2023930日。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0201028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010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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