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东学字〔2021〕29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庄飞柳”奖助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我校2021年度“庄飞柳”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综合奖学金: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
2.专项助学金:家庭经济出现特殊困难及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同时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
二、评选标准及名额
参评综合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参评学年学业成绩(包括体能测评成绩及德育成绩)专业排名位于前20%,每学年评选2-3名优秀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
原则上,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不重复申请校级综合奖学金。
2.专项助学金:
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出现特殊困难及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学生,评选名额2-3名,资助金额每人5000元。
原则上申请过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重复申请校级专项助学金。
三、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母校,积极践行“弘志励学,明德至善”的东海精神和“自尊自强,认真求真”的东海校训;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
5.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及志愿服务,身心健康。
6.各学院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向学校推荐,学校评审委员会经过综合考量,择优评选出奖助学金名单,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选名单。
四、评定程序:
1.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初步填写《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申请理由要在规定字数内。
2.辅导员推荐、学院审批公示:
辅导员审核申请学生材料后,报院评审小组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3.学校评审公示: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选名单。获奖助学生每人提交一篇获奖感言,将作为榜样的力量典型事迹汇编成册。
五、材料上报:
1.纸质材料: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于12月15日下午16:00点前交至食堂三楼306办公室。
2.电子表格:
(1)《庄飞柳奖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于12月15日下午16:00点前发学生工作部邮箱;
(2)获奖助学生感言(电子版)于12月17日下午16:00点前发学生工作部邮箱(邮箱地址:donghaixgb@163.com)。
附件: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庄飞柳奖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8日
报送:分管校领导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