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东字〔2021〕48号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吕薇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委人〔2018〕91号)、《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东字〔2019〕7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学术与职务聘任委员会评议通过,聘任下列同志专业技术职务。
副教授:
吕 薇(经管学院) 郎 昆(艺术设计学院)
董 静(艺术设计学院) 龙 燕(社会科学部)
鲁志芳(基础教学部)
讲师:
丁 玲(机电学院) 王小雨(艺术设计学院)
吕 娟(航空学院) 储 然(传媒学院)
肖旭丹(传媒学院) 徐焱鑫(传媒学院)
李天使(教育学院)
助理研究员:
刘 静(招生就业处)
工程师:
许玉婷(机电学院) 朱建平(机电学院)
实验师:
吴佳妮(护理学院)
以上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自2021年9月1日起。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22日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