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吕薇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0-20浏览次数:196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东字〔202148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吕薇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委人〔201891号)、《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东字〔20197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学术与职务聘任委员会评议通过,聘任下列同志专业技术职务。

副教授:

吕  薇(经管学院)          郎  昆(艺术设计学院)

董  静(艺术设计学院)      龙  燕(社部)

鲁志芳(基础教学部)

讲师:

丁  玲(机电学院)          王小雨(艺术设计学院)

吕  娟(航空学院)          储  然(传媒学院)

肖旭丹(传媒学院)          徐焱鑫(传媒学院)

李天使(教育学院)          

助理研究员:

刘  静(招生就业处)

工程师:

许玉婷(机电学院)          朱建平(机电学院)

实验师:

吴佳妮(护理学院)

以上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自202191日起。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021922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19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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