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学院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0-20浏览次数:23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一、根据食品卫生要求,只能向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并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必要时要对供货单位现场进行卫生考查,以确定定点采购单位,不得向卫生状况差的单位进货。
二、采购、验收食品应按规定索证、验证。畜禽肉类要索取检疫合格、豆制品要索取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蒸菜索取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按卫生部门规定须具有QS标志的食品,采购、验收要按规定执行。
三、禁止采购和验收一切有害人体健康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
四、禁止采购、验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不具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进口食品须具有中文标识。杜绝采购、验收假冒伪劣产品。
五、采购、验收要进行感官检查,通过看、嗅、触、尝等方法对食品质量初步判断。禁止采购感官异常的产品,死河鲜一律不采购。
六、食堂班组采购的原料如可能存在卫生、安全问题,采购人员有责任提醒或告知班组:卫生、安全可能欠佳,恕不采购。七、大宗食品采购执行大宗原材料招标采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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