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公示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人委〔2018〕91号)和《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东字〔2019〕第71号)文件精神,现对2025年已通过思想政治考核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考核的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10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实名反馈至人事处(南711),联系电话64527059。
特此公示。
                                      人事处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