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根据《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初级职务认定办法》规定,我校的2015年职称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职称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条件的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申报程序:
1、即日起,申聘人员向所在部门书面申请,认真填写有关申报表。
2、申报表由所在部门审定并在考核意见栏说明(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审定;思政工作量,由学工部处审定;进修培训培养情况,由人事处审定)。材料准备后上交所在部门。
各学院、系(部门)负责对申报者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考核,对其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与工作实绩等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认定职务。
3、12月1日之前各部门统一将评审材料报送人事处,由人事处核准材料后,交校职称评定小组审核通过。
附件:2010 09关于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初级职务认定办法.doc
另:初级职称申报表请到人事处领取。
人事处
2015年11月5日